育婴师的培训

2020-04-30 14:23:43

1.职业级别:此职业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是:婴儿护士(职业资格等级5),初级婴儿护士(职业资格等级4),婴儿护士(职业资格等级3)。  [1]  

2.通过考试的人员将获得中国职业文化教育职业资格特定指导管理中心的相对水平的技能证书(职业文化教育合格产品证书CVEQC初级,中级,; 相关工作人员申请工作,就业,晋升等,资格证书在范围内是合理的。  

3,职业自然环境:室内外,在室温下。  

4.专业工作能力的特点:关怀,细心和任务导向; 口语流利,会说普通话;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和谐的姿势和灵活性; 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5,基础教育:初中毕业生。  

6.培训规定:  

(1)培训期限:根据其职业培训计划和教学工作计划,对职业学校进行全日制德育。 晋升培训的后期限:婴儿护士不得少于100个标准小时; 婴儿护士不少于120个标准小时; 婴儿护士不得少于160个标准小时。  

⑵培训教师:对托儿所护士和托儿所教师进行培训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的托儿所教师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专业初级(包括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和职责; 培训婴儿护理部门的老师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专业的专业技术员的职位职责。  

(3)培训场所的机械设备:基本理论培训场所应具有可容纳20多名学生的标准化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和广播设备。 操作过程培训现场应配备40平方米及相关的育儿机械设备(婴儿推车,清洁用具,婴儿食品配置和消毒杀菌用具,小玩具,书籍,绘画,手工教学材料和专用工具, 等等。)  

 

0771-5380031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壮圆大厦19楼